2021年5月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生態環境部等15部門聯合發布了《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《意見》指出,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是貫徹新發展理念、推動縣城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,是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、統籌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內容,是補齊縣城建設短板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舉措。日前,本報記者專訪了中國中建設計集團總規劃師、全國村鎮建設智庫美麗宜居縣城建設專業委員會主任宋曉龍。他從自然、文化、生活三個角度,闡述了如何以綠色低碳理念為引領、探索縣城特色構建的新路徑。
宋曉龍介紹說,截至2020年年底,我國縣城數量總計約1860個,全國城鎮化率達到63.89%。在城鎮體系中,縣城量大面廣、以小型城市為主體,主要承擔了縣域農業轉移人口和返鄉農民工在縣城安家定居的需求,但建設發展存在縣域經濟發展水平不高、城市聚集效應發揮不足、縣城風貌缺乏特色導致“千城一面”現象嚴重、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不強、人居環境品質不佳、對縣城歷史價值認識不足、傳統文化保護與發展矛盾突出等問題。《意見》的出臺,將對未來我國縣城建設發展起到積極的科學引導作用。
與自然融合,強調縣城的“地域特色”
記者:《意見》強調縣城建設要與自然環境相協調,融入自然,順應原有地形地貌,不挖山,不填河湖,不破壞原有的山水環境,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。您是如何理解的?
宋曉龍:這點非常必要。縣城外的自然環境,決定了縣城選址,主要包括所在地區的生態基底——山川平原、江海河湖、密林草地、耕地農田以及自然氣候等。毛澤東的“北國風光,千里冰封,萬里雪飄”、王維的“大漠孤煙直,長河落日圓”、李白的“君不見,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回”、杜牧的“千里鶯啼綠映紅,水村山郭酒旗風。南朝四百八十寺,多少樓臺煙雨中”……這些膾炙人口的詩句中描繪的不同地區的自然美景,反映了地域獨特的自然形態。大自然為人類賦予的山水形勝是縣城生存的基礎,是文化的根基,也是縣城地域特色的源泉。保護大自然并與之融合,是綠色低碳縣城建設的基本需要。
縣城內的自然環境,主要包括縣城的綠地系統和河湖水系,所謂藍綠空間體系。實現縣城自然環境品質提升,一是盡可能地提高綠地在城市建設用地中的占比;二是充分挖掘和保障附屬綠地的潛能,應綠盡綠;三是加強街道綠化,構建步行綠道,建設森林化街道;四是重視公共綠地、小微公園的建設;五是充分利用和挖掘現有河道、湖泊水系,形成親水公共空間。作為小城市的縣城不僅不能挖山填湖,還要挖掘環境特質,形成綠樹成蔭、碧水蜿蜒、花團錦簇、鳥語花香的城市環境,充分反映地域特色。
我院在編制內蒙古寧城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時,充分結合當地自然與文化基底,構筑“一屏六廊多點”的生態安全格局,注重強化縣城核心帶動作用,嚴格控制縣城建筑高度和開發強度,突出了內蒙古北疆建筑風貌,建設集人文和生態于一體的特色城市。
與文化融合,彰顯縣城的“歷史特色”
記者:《意見》要求加強縣城歷史文化保護傳承,保存傳統街區整體格局和原有街巷網絡,不拆歷史建筑,不破壞歷史環境,保護好古樹名木。這方面您有哪些體會?
宋曉龍:中國的縣城大都具有上千年歷史。加強縣城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,是增強文化自信、構建縣城文化基底的保證。
首先,要梳理好縣域文化遺產資源,挖掘縣城的歷史文化價值,包括歷史文化名城、名鎮、名村;古城區、歷史文化街區、歷史地段;文物保護單位、歷史建筑、傳統風貌建筑;傳統街巷、歷史河湖水系、古樹名木;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傳統生活方式。這些最寶貴、無可復制的稀缺文化資源,是縣城增強文化競爭力的基礎。
其次,要盡可能保護利用好文化遺產,彰顯縣城歷史特色。文化遺產應當保護歷史的原真性和完整性,古城、歷史文化街區還應保持傳統街巷肌理和傳統生活方式的延續。文物古跡的保護應堅持最小干預的原則,歷史建筑應開展普查、登記、掛牌、測繪工作,確保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。在保護好文化遺產本體的同時,加強歷史環境保護,讓歷史水系、街巷古道、古樹名木、遺址遺存都得到保護、展示與利用。
最后,要講好文化故事,構建文化品牌。縣城應是有濃郁地域文化的城市空間,“一方水土養一方人”。城市在文化傳承中形成歷史特色與城市魅力,美好的地域自然生態環境和久遠的縣城歷史演變積淀,可以匯聚成優美動人的文化故事,打響縣城文化品牌,形成“有文化的空間、有故事的縣城”。
與生活融合,提升縣城的“環境特色”
記者:《意見》指出,提高縣城建設質量,增強對縣域的綜合服務能力,對于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在推進縣城綠色低碳建設過程中,如何以人為本,充分考慮到居民的生活需求,不斷提升縣城的宜居性?
宋曉龍:縣城作為人口規模比較小的城市,是縣域經濟發展的中心,是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節點,是推進城鄉綠色發展的重要載體。縣城既有一般城市的通用性功能要求,諸如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、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條件、保障城市安全、促進產業發展等,也有與生活需求融合以及構建綠色發展、特色宜居的“環境基底”要求。
建設綠色低碳街道體系。縣城街道由于人口少,機動車數量相對較少,應避免設計道路紅線40米以上的過寬馬路。街道適宜采取密路網,特別應重視人行步道的安排,保持大于3米的舒適的人行步道寬度。主次干道在有條件的情況下,盡可能種植4排以上的喬木,讓街道擁有“森林感”。
重視縣城機動車停放問題。應重視發展綠色化的公共停車場、停車樓等設施,通過實施嚴格的城市管理,鼓勵居民在利用公共交通的同時,提供必要數量的公共停車設施,既能滿足居民不斷增加的機動車外出需求,又能促進街道環境品質的提升。
營造高品質的公共空間體系。結合城市行政中心、商業中心、文化體育醫療中心、居住社區和自然山水環境等,建設規模適宜、分布均勻、便于居民使用的公共空間體系。豐富多樣的公共空間可以增加城市活力,滿足城市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居民多元化的生活需求。
強化縣城建筑風貌特色。縣城應該反映地域特色和文化傳統,鼓勵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,堅持“適用、經濟、綠色、美觀”的新時期建設方針,把縣城的開發強度降下來,把民用建筑的高度控制好,提高城市設計層次,提高建筑設計水平與工程施工質量,營造“小而美、小而精、小而特”的縣城風貌。
總之,積極挖掘和高品質構建縣城的“地域特色”“歷史特色”和“環境特色”,重視“生態基底”“文化基底”“環境基底”的保護利用,才能提高縣城建設質量,推進縣城綠色低碳發展,實現“碳達峰”“碳中和”的宏偉目標,進而實施好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,提高縣城綜合服務能力。
摘自 《中國建設報》 2021.09.13 龔后雨